[日期:
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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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实务技能,能够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经济实体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立法、审判、检察、公安、纪检、监察、仲裁等部门,也可在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