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学科,又称全国重点学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高等院校中,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进行详细考核后,择优确定并计划安排重点建设的学科;是评定二级学科的最高等级。原国家教委于1986年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开展首次重点学科评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我国目前教育科研的各个领域根据其学术性质分为理、工、医、农等12大学科门类,每个学科门类内又划分若干一级学科,每个一级学科又根据实际学科的内涵分为若干二级学科(或称专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一些单位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师资力量、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声誉突出的科学,评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因此,高校重点学科的多少,直接反映这个学校在全国高校的学术地位、科研水平及培养学生的质量。
国家重点学科要求
一、国家重点学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学术队伍:有在所在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人才培养:培
科学研究: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且承担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条件建设:教学、科研条件居全国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教育部对申请国家重点学科的要求
申请学科
申请学科应属“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期间教育部批复预审的原“211工程”学校中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申请学科在“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期间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申请学科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学科所在一级学科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